新学期伊始,法学院积极响应学校有关学业导师制的工作要求,在学院领导的重视和带头组织下,法学院的老师们纷纷行动起来,开展了一系列针对学生学业、就业及生活等方面的指导活动。
法学院严格依照学校要求推行本科生学业导师制,通过为每位学生配备学业导师,实现个性化指导与培养。学业导师制度的实施,是法学院贯彻落实“三全育人”、德法兼修、提升教学质量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。通过学业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定期交流与指导,不仅能够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困惑,还能在职业规划、学术兴趣培养等方面给予学生个性化的建议和支持。
[图/文:蒙杰 审核:骆庆国]
骆庆国院长与学生座谈
张波老师与学生座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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